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小心此类诈骗!

来源: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 作者:诚本法律 时间:2023-03-31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为什么民事纠纷会变成刑事犯罪?

案情:
几年前,罗某某结识了李某某。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罗某某虚构自己在上海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多次向李某某口头提出借款。李某某先后将其管理的扶贫互助资金231.91万元私自挪用给罗小兵。至案发前,罗某某归还李某某27.6万元,其余204.31万元借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
裁判要旨:
以工程资金需求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偿还欠账和赌博,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应认定为诈骗罪。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
评析: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罗某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次,罗某某实施了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客观行为,最后,罗某某的行为造成了204.31万元的财物无法追回,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给公私财物造成了重大损失,后果严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大家一定要小心民事纠纷变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可是要判刑的,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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