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犯罪,量刑跨度从拘役到 10 年有期徒刑,差异极大。同样是 “开赌场”,有人可能判缓刑,有人却要面临重刑,核心在于案件情节和辩护策略的差异。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基准:两档刑期如何划分?
1. 基础档: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 加重档:5-10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法官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最终确定刑期:
1. 犯罪规模:抽头、赌资与参赌人数
2. 犯罪方式:线下与线上的差异
网络赌场因辐射范围广、隐蔽性强,量刑通常比同规模线下赌场更重。
3. 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差距
主犯:赌场发起人、出资者、主要获利者(如老板、大股东),需对全部犯罪事实负责,量刑接近法定刑上限;
从犯:受雇佣的服务员、收银员、望风人员,仅对自身参与的部分负责,量刑可减少 30%-50%。
4. 特殊情节:从重与从轻的平衡
从重情节:累犯(5 年内再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参赌人员跳楼自杀)、抗拒抓捕等;
从轻情节:自首、退赃退赔、初犯、认罪认罚等(后文详细展开)。
那么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轻判?
开设赌场罪的辩护空间较大,通过精准挖掘案件细节,可显著降低刑期。实践中,以下 8 个要点最具辩护价值:
1. 认定为 “从犯”:降低责任范围
若当事人在赌场中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领取固定工资的服务员、未参与分成的技术人员),可主张从犯地位。法院通常会对从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能适用缓刑。
2. 降低主观恶性
自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坦白: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
3. 退赃退赔:弥补社会危害
主动退还个人违法所得(抽头、工资、分成等)。
4. 认罪认罚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若同时具备自首、退赃等情节,从轻幅度可叠加。
5. 初犯、偶犯
首次犯罪、犯罪时间短(如开设赌场 1 个月内被查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主张 “人身危险性低”,争取从轻处罚。
6.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若抽头、赌资、参赌人数刚达立案标准(如抽头 5000 元、赌资 5 万元),且系初犯、主动关停赌场,可争取检察院不起诉或法院缓刑。
7. 区分 “娱乐” 与 “赌博”:否定犯罪构成
若涉案场所主要提供正常娱乐服务(如棋牌室按小时收费,未抽头),仅少数人偶尔赌博,可主张 “未以营利为目的”,否定开设赌场罪的构成。
8. 证据辩护
质疑抽头、赌资数额的计算:如网络赌博流水包含重复投注,应扣除无效数据;
质疑参赌人数:剔除围观人员、未实际投注人员;
排除非法证据:如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供述、未经合法搜查获取的账本等。
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刑事辩护有 “黄金 37 天”(拘留至批捕阶段),律师可在此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提出法律意见,避免案件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