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刘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由上海市公安松江分居刑事拘留,2021年12月3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天,20221年12月18日由当事人辩护律师向松江分居提交取保候审,案件后续移交至检察院。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刘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8月25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经过上海检察院指定分院管辖。
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2月至6月期间,被不起诉人刘某微信推送二维码的方式,向他人推广软件,并参与利润分成共计6000余元。
2021年11月30日,被不起诉人刘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6000元。
检察院认为,被起诉人刘某实施了刑法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判刑处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刘某不起诉。
本案嫌疑人刘某不起诉的原因主要有点,1、当事人的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本案,律师介入案件后了解了详细案情,给刘某提供法律援助,让其积极配合。
2、刘某的犯案情节自身也比较轻微,加上获利较少,积极参与退账退赔配合调查,对犯罪主谋提供的线索,帮其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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