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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放人吗?家属怎么做?

来源:赵炫/郭成虎律师事务所 作者:赵炫/郭成虎律师 时间:2023-02-20

 刑事拘留37天放人吗?

刑事拘留37天放人吗?当然不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37天。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37天内,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有罪的判决,那么就必须释放。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从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之日起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之日起14天内不能作出有罪判决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那么就必须对其释放。如果超过14天,那么公安机关就有权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当然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若发现嫌疑人涉嫌其他犯罪事实的,也可以继续侦查取证。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
37天是怎么算出来的?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并且告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采取强制措施前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中国公民的,应当通知其入境后的住所、单位、通信地址,并且通知其亲属和所在单位。对于有不妨碍诉讼活动可能逃跑或者脱逃的,可以先予执行。”从这段规定来看,在刑事拘留37天之内,公安机关要掌握其动向并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
公安机关为什么要拘留这么长时间?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侦查措施。对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以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比如刑事拘留。
拘留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管理。
2、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了,能不能马上放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的规定,对于被拘留的人,必须经过依法讯问,确信无犯罪事实在证据上不足以定罪处罚才可以予以释放,也就是说对被拘留的人不能立即放人。
但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后通常要审查两种情况:
1、案件是否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则要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事情,就是被拘留人至少是符合了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公安机关才可能将其释放;而如果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证据不足没有罪判决等情况下是不能马上放人的。
被逮捕后还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不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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